为进一步压实生产企业对药品价格的主体责任,防范药品歧视性和隐秘性价格虚高风险,根据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审计反映药品价格问题整改操作指引〉的函》(医保价采函〔2023〕205号)要求,并经生产企业授权,现对申报挂网价格显著高于同类药品价格药品进行成本构成情况公示(见附件1、2)。欢迎相关企业监督,促进药品价格公平透明均衡,避免出现畸高价格,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17:30。对产品价格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诉和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tps.ybj.hunan.gov.cn/tps-1oca1/1ogin)申投诉模块递交。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