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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江苏)接续采购公告(三)

所属项目:2019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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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安排,联盟办公室组织开展企业现场申报并公开申报价格,同时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资质材料进行评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拟中选结果

根据企业现场申报价格和专家对资质材料的评审结果,产生本次采购拟中选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月28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jsybylj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二、填报拟供应产品清单

请拟中选企业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路径:药品分类采购-其他-国家集采期满江苏接续品种确认(202112))填报拟供应产品清单。每个品种每家拟中选企业最多填报2个过评规格作为供应规格,每个规格限报1种包装。

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2月28日17:00。逾期未填报的,默认为只供应现场报价时的规格包装。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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