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宁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江苏接续采购(以下简称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2年1月28日起执行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工作。同时,对第一批国家集采协议期为2年的14个品种予以续签1年,同步确认预采购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及路径
(一)填报时间
1月11日-1月14日17点。
(二)填报路径
1. 接续采购签约量: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路径:药品分类采购——采购量申报——国家集中采购接续签约量确认(202112)。
2.续签品种预采购量: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路径:药品分类采购——采购量申报——国家集中采购续签确认(第一批两年期品种)。
二、接续采购签约量确认规则
(一)确认优先采购量
同通用名品种中选企业中有优先获得20%意向采购量企业(以下简称优先企业)的,应先将该品种意向量的20%作为优先采购量分配给优先企业。具体操作如下:
1. 同通用名品种中选企业有2家及以上,且有优先企业的
医疗机构可从优先企业供应品规中任选一个或两个品规填报优先采购量,填报优先采购量折算成该品种最小供应规格(以下简称最小规格)的总和,不得小于填报系统标明的最低量(系统标明的最低量,由省平台根据医疗机构所报意向量和采购规则按该品种最小规格折算而来,下同)。
2. 同通用名品种中选企业有2家及以上,但无优先企业的
对此品种,医疗机构无需确认优先采购量,仅需分配剩余意向量。
3. 同通用名品种中选企业只有1家的
由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量分配中,直接将该品种80%意向量分配给该独家中选企业的一个或两个供应品规,填报量折算成该品种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小于填报系统标明的最低量。
(二)分配剩余意向量
剩余60%意向量,医疗机构可在同通用名品种中选产品中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分配,填报的剩余量折算成同品种最小规格量的总和,不得小于填报系统标明的最低量。
(三)未确认或未分配的处理
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医疗机构未确认优先采购量或未分配剩余量的,系统自动确认优先量、自动默认将剩余量分配给同品种优先企业(无优先企业的,默认分配给同品种最低价企业)。
三、续签品种预采购量确认规则
医疗机构根据上一合同期(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2日)同通用名药品实际采购量,填报续签品种下一合同期(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2日)预采购量,原则上所报预采购量不得少于本单位上一合同期内同通用药品实际采购量。
四、有关要求
(一)在接续采购签约量和续签品种预采购量填报完成后,将于2022年1月19日-22日开展合同网签,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按时完成网签工作。
(二)请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签约量和预采购量填报、协议签订的督促和跟踪,并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衔接等集采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群众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三)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填报规则要求,结合自身需求,按时、准确地完成签约量和预采购量填报,避免误报、漏报,同时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做好协议签订、药品采购工作,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规格数量等理由影响中选品种使用。
(四)请各中选企业及时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
联系方式:
省局价格招采处:025-83290279、83290266;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5-8366869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