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1:
原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5 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
更正为: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前期配送货物实际金额 ,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合同履行完毕后尾款 ,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删除原文件:
3.4 其他要求 ★3.付款方式和条件:因系统合同支付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故付款方式为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及支付。
新增:3.4 其他要求 ★8.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