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国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在我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现就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申报资质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2月19日17:00前,通过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完成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方式
1.未在招采子系统挂网交易的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点击【生产/代理企业业务流程指引】按照【二、企业药品挂网申报】流程进行申报。谈判药品项目名称选择“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竞价药品项目名称选择“协议期谈判药品竞价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