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原“双信封”和原抗癌药项目药品实行价格联动的通知》,现将我省原“双信封”和原抗癌药项目药品企业申报价格信息、挂网限价和申报截止时间后企业提交的申报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
二、公示内容
1.原“双信封”和原抗癌药项目药品标准化目录范围内,相关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三省省级集中采购价格。
2.原“双信封”和原抗癌药项目药品标准化目录范围内,相关企业申报产品的挂网限价。
3.原“双信封”和原抗癌药价格联动项目申报截止后企业提交申报的全国最低三省省级集中采购价格 。
三、相关要求
请有关企业核实产品和标准化目录关联关系、全国最低三省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及挂网限价。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3月28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原‘双信封’和原抗癌药价格联动”栏目。投诉材料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佐证依据。
联系方式: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