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调查邀请函
为做好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招标、 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前期需求调查工作,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就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招标、 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通过咨询的方式向社会潜在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调查征集邀请,欢迎相关供应商就项目需求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招标、 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中药饮片、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3、预算金额:8,200,000.00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配送服务期限:合同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用1+1,即在1年的服务期满前1个月内,经采购人评价考核(包括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履约情况等),如确认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一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如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2)需求反馈材料填写要求
1、请各潜在供应商详见“三、供应商需求征集反馈情况”的要求填写需求调查反馈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其他对本次项目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一并提供。
2、需求调查反馈材料提交形式:供应商对本次需求调查的反馈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需加盖公司印章)。(文件命名按以下格式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需求调查反馈)发送至以下邮箱: gdmy2023@163.com
3、时间要求:需求调查反馈材料请于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供应商须按照项目需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反馈材料。
5、本次需求调查的结果将作为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招标、 中药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的参考,不影响后续参与该项目投标,同时我单位也将对本次调查结果内容进行保密。
(3)意见或建议提交注意事项
1、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意见公告中涉及的一切有关事宜均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2、社会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当是请求明确的事项,并提交相关的依据。采购人可以就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征求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专家的意见,并进行公正、公平、合理地修订该项目采购需求。
3、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不受质疑时限约束。除本采购需求外,本次征求意见公告恕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材料和信息,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和信息的要求。同时,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商业机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4、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尽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依据和证据可以通过图片、视频、表格、扫描件、文本等格式上传到邮件中。
(4)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
电话: 0763-336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