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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白银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所属项目:2016年甘肃省白银市公立医院集

发布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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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10日 所属项目: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白银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83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全省“315”改革模式,统筹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促进白银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为重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6%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重病病人市外转诊率明显下降,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三、实施范围
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按照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好会宁县人民医院、会宁县中医院、靖远县人民医院、靖远县中医院、景泰县人民医院、景泰县中医院等6所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注重积累、推广改革经验,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综合改革措施,走出一条具有白银特色的医改之路。
四、主要内容
(一)改革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3、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进一步改进完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办法,全面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革。优先选择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2013年单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50种以上,逐年增加病种数量。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协商机制,发挥医务人员以及行业学会等参与管理的作用。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绩效。
4、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试剂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试剂采购方面的商业贿赂。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市、县级公立医院都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5、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逐步化解医院建设债务,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提高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适当提高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标准。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按照省编办制定的公立医院编制核定标准,根据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加强对合同制人员招聘、培训、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合同制人员人事代理制度。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要将在编人员与聘任制人员统一纳入管理,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公立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鼓励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3、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确定医院工资总额,以实施绩效考核为主,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医院要建立对科室和医务人员业务量、医疗质量、医德医风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合理确定医院班子成员收入分配办法,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三)改革医院管理制度
1、推进管办分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作为公立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推进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决定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审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医管会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医院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相对独立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医院运行,制定考核方案报医管会同意后对医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财政部门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和财务监管,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2、落实政事分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院长管理水平。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医院民主管理。强化医院自主经营管理,在医院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收入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医院自主权。
3、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4、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制度。由医管会与院长签署绩效考核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针对区域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区域内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政府在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所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县级要建立血库(或储血点)和120紧急救援中心,设立中西医联合参与的重症医学科,设置血液透析室,同时积极开展腹膜透析业务。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资源集约化,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编制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整合医疗资源,积极推进重点专科创建工作,做到每院有特色,一院一优势。近期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市、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制定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3、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能够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建设医疗健康信息网。全面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作的落实。
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
坚持实施中医药工作“三名”战略,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积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方面的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加强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应急体系,制定中医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合理补充基层中医药人员,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做好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住院部中医科病床不低于医院总床位的5%,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0.4名护士,建立和完善中医师每周2次到西医科室查房制度,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推进中医参与急救和重症救治工作,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80%以上,重症监护室中西医结合抢救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探索、实施中西医结合多措施治疗疾病的综合临床路径。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确保一年内医护人员每人至少掌握15项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加强中医管理科建设,制定和完善能够引导西医科室运用中西两法综合治病的奖惩政策和具体措施,严格管理考核。
加强中医护理服务建设,积极倡导“整体护理”、“因人施护”、“因病施护”、“辩证施护”,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项目,对病人心理、饮食、用药、康复等实施整体护理。同时,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开展中药熏蒸、中药热敷、穴位注射、推拿按摩、真气运行等特色项目。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每个二级医院每年安排3名医师参加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合理确定市县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落实护士人事代理和同工同酬制度。每年在全市选拔30名以上骨干医师到省内外三级医院进修培训,选拔3名以上学科带头人到国外进修深造,县级医院每半年必须派出15名(全年30名)以上医务人员到省内外进修,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
6、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实行预约挂号,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二、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房分别达到50%、80%以上。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险统保制度和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有效解决医患纠纷。
7、加强上下联动。积极推进骨干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发展,强化对口支援工作,落实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形成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继续做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工程”和天津对口支持靖远县医院项目。建立和完善巡回医疗机制,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就医问题。
(五)完善监管机制
1、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采取综合措施治理过度医疗。加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分析评议会议、卫生局长和医院院长“行政查房”、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处方权监管、处方点评等制度,坚持开展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及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对于排队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务人员警示教育,认真实行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患者维权网络,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检查工作。
3、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和信息公开。加强对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4、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
四、进展安排
(一)2013年1月起,会宁、靖远、景泰三个试点县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3年3月开始,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不少于50个。
(二)2013年6月底,试点医院完成定岗定编;2013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完成定岗定编,落实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三)2013年9月底,总结评价试点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成果,总结试点医院工作经验,分析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形势,形成基本改革思路。
(四)2014年全面推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验,落实改革各项措施,主要工作指标达到改革目标要求。
(五)2015年,实现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改革目标,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现代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激励,医院发展有活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全面落实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卫生、编制、发展改革物价、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并加强工作督导。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考核,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改革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所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动态和经验,加强工作信息交流,为各级领导掌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程、整体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做好宣传引导。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作为改革的主体,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具体改革措施。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要广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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