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书生产或经营范围需含有中药饮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提供“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投标人提供“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