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新一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已结束,中标药品于2013年9月1日进入网上采购阶段。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多次发布有关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要求完成中标药品备案及递交委托配送协议,截止目前,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完成中标药品备案或未递交委托配送协议,严重影响了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第六章第三十条的规定,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决定,取消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药品在新一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的中标资格(详见附件),并予以挂网警告一次。
附件:取消中标资格药品及挂网警告企业名单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