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拟对放射性药品进行市场调研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推荐产品调研,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要求等: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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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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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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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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锝[99mTc]标记放射性药品及氯化锶(89Sr)注射液(沿江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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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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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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锝[99mTc]标记放射性药品及氯化锶(89Sr)注射液(大坦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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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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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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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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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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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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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125I]密封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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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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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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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A剂每瓶 5ml,内含锝[99Tc]0.05ug;B剂每瓶内含亚甲基二膦酸5mg 与氯化亚锡0.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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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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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药品 GMP 证书》
5.供应商所投产品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若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商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授权委托书(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供应商参与调研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放射性药品市场调研表(详见附件)(盖红章扫描件);
2.有效期内《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盖红章扫描件);
3.《辐射安全许可证》(盖红章扫描件);
4.合法有效的《药品 GMP 证书》(盖红章扫描件);
5.所投产品的《放射性药品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所投药物的一般市场价及拟报价
7.应具备 1 年以上所投药物配送经验,并提供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
8.若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商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授权委托书。
四、材料递交方式:
将材料扫描电子版后发至指定邮箱:1549127831@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五、材料递交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9日
2、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020-81568625
六、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必须按照项目需求如实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