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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药房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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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药房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药房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

项目编号:FJHR20241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项目联系电话:18959173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女士0591-88112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鹏辉1895917350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药房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遴选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药房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

2、项目编号:FJHR2024193

3、遴选内容及要求: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药房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公开遴选,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4、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遴选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3特定资格条件:①若供应商为经营企业,应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②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药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4.4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遴选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4.5供应商须对以下事项提供声明承诺函: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存在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情形(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登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如有存在以上情形的,以无效标处理)。

4.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遴选报名:

遴选文件购买时间: 2024年 11 月 23 日至2024年 11 月 29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

遴选文件每份售价200元(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方式如下:(1)现场报名:可通过直接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fjhrzb@126.com)办理报名手续: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参加遴选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件(fjhrzb@126.com)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3)报名费转账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 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应在上述时间内将密封的遴选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3),并按要求填表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遴选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有关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包括遴选文件若有修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通知,请潜在参与遴选单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0591-88112662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陈鹏辉17750207868、83732662

电子邮箱:fjhrzb@126.com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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