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鸡西】黑龙江省鸡西市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耗材跨区域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黑龙江省鸡西市定点医疗

发布时间:2020-05-06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黑龙江省鸡西市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耗材跨区域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鸡西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6日 所属项目: 2020年黑龙江鸡西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带量采购...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直区属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鸡西市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批药品耗材跨区域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鸡西地区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明细

2、鸡西地区第一批医疗耗材集中采购明细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 3月 12 日

鸡西市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批

药品耗材跨区域带量采购实施方案

为降低药品耗材采购成本,保障及时供应,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选择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第一批药品耗材跨区域带量采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参照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7模式,学习借鉴三明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经验,以《鸡西市与三明联盟协议》为基础,遵循药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探索建立鸡西与三明联盟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新模式,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二、工作原则

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依托于三明联盟药品耗材采购目录,在确保质优和价格降低的前提下开展分批次带量采购工作。加强药品耗材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耗材质量和供应。

遵循质优价廉原则。在保证药品、耗材质量提高和价格降低的前提下,鼓励各配送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采购工作,鼓励现有药品耗材生产供应企业参照三明联盟价格自行降低价格,倒逼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实现带量采购、降低价格的目标。

推动“互联网+医药”建设。发挥“互联网+医药”在药品采购中的积极作用,推进药品供应价格、质量层次等公开透明。

三、实施目标

(一)药品耗材供应保障能力得到增强。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要逐步达到常用药、急救抢救药、市场短缺药品以及基本耗材供应保障能力得到增强。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的市场化、集约化、智能化、阳光化程度获得有效提升。

(二)医药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得到优化。通过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行为,优化药品耗材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实现临床用药和医用耗材使用行为科学化、规范化,医药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进一步加强。

(三)药品耗材供应价格要达到明显降低。参与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和耗材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厂家的药品耗材,三明平台价格低于省平台的以三明价格作为鸡西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实现通过省平台(国家扩面)采购、跨区域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价格降低50%左右。

(四)医疗服务价格达到更加合理。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原则,利用降低药品耗材价格腾出的空间,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提高服务项目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四、采购地区范围

在市域(含三县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第一批药品耗材跨区域带量采购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部门和采购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采购工作,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对采购单位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采购成效和供货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采购工作开展总体评估,及时总结采购经验,逐步完善采购工作措施。

(二)确定药品耗材跨区域采购合作机构。按照《鸡西市与三明联盟协议》总体思路,充分利用三明市药品耗材采购改革成果,依托有资质的企业,开展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工作。

(三)确定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范围。根据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单位上年度药品耗材采购情况,对比三明联盟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目录和成交结果,基于合理用药和药物经济学原理进行科学评价,确定符合医疗单位用药需求的采购范围。为落实“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采购原则,本次第一批药品耗材采购范围原则上仅限于常用药,一般低值类耗材以及上一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在省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除外)。

(四)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带量采购工作。由集采小组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第一批次医疗单位药品耗材的集中、带量、限价采购,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协议,明确协议期内各药品耗材的预期采购量,按照预期采购量执行带量采购,依据协议约定保障采购和供应。医疗机构要同企业建立药品采购和配送协同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低于医疗单位现行采购价格,做到供应及时。

六、组织实施

(一)筹备阶段(2020年3月8日前)

下发试点实施方案,进行采购单位座谈调研和药品耗材数据收集,组织临床和药学专家研究确定采购范围,拟定工作指引和采购协议。

(二)正式启动阶段(2020年3月15日前)

召开采购单位和企业动员大会,建立配送关系,签订药品耗材购销协议。

(三)全面落实阶段(2020年3月30日前)

通报采购情况,进行采购工作监督管理,配送服务情况分析,持续改进管理和服务。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5月1日前)

根据第一阶段药品耗材采购实施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向市政府及时上报采购成效,推动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向纵深全覆盖发展。

七、成立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乔永新

成  员(单位): 谷晓全  李本东 聂东东  王玉民  王海龙  侯晓霞  杜学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与药品耗材采购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采购单位积极配合工作,做好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的实施和经验总结,与纪检部门配合及时纠正不合理药品耗材采购行为。

(二)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医疗单位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政策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开展第一批跨区域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品种附后(见表一,表二)配送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开具的发票可视为一票。采购期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规范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做好宣传引导。药品耗材采购模式改革需要多方支持,市医疗保障局和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改革,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此次集中带量采购取得切实成效。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 3月 12 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