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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做好医用设备及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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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做好医用设备及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所属项目: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限价采购工作,实行价格公示及信息库共建共享,使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透明化,根据《关于加强卫生计生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4〕31号)要求,现就医用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三公示”信息填报工作
1、填报内容。采购预算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医用设备,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条款,预中标结果和中标结果。
2、填报方式。全省三级医院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按设备及耗材上报操作指南(附件1),下载“三公示”模板表(附件2),填报表格相关内容后即时导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二、做好招标采购信息报送工作
1、报送内容。各设区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情况、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情况;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10-100万元医用设备招标采购情况。
2、报送时间。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半年情况;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下半年情况。
3、报送方式。各设区市、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按设备及耗材上报操作指南(附件1),汇总填报医用设备及医用耗材信息报送表(附件3),按时上传至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共享。
三、有关要求
1、信息报送需明确具体责任人,报送结果需经单位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处将对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通报。
2、信息报送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立萍,0791-88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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