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关于印发孝感市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孝医保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孝感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一批至第三批(八个周期)药品开展了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为期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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