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安顺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议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安顺市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目录及范围
本轮议价目录及范围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为依据,由安顺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根据上一年度各医疗机构上报采购计划,按照临床治疗用药需要、优先考虑价格合理、优先选择国家和我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和医保、农合目录内的药品等为原则,经议价联合组专家遴选,制定形成了新一轮《安顺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采购药品议价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欢迎目录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积极踊跃参与议价工作,非目录中的药品品规及生产企业不得参与议价。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变动,按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三、议价方式
依托“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gzyc.gzsggzyjyzx.cn:8020/ ),采用网上议价方式进行。我市组织6个议价组分别与对应的生产企业进行议价(分组及议价时间详见附件)。
四、议价流程
(一)议价的发起。议价专家组在议价工作开始后,向目录中的相应投标人发出议价邀请(原则上各议价组按照议价分组号从低到高的顺序发起议价)。
(二)投标人的报价及议价组的还价。投标人在网上收到议价邀请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第一轮报价,逾期未作出响应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议价组接到报价后,将根据上一年度各医疗机构上报采购计划、药品质量、临床需求和疗效、挂网最低价及在我省的上一轮中标价等因素进行回复,接受投标人报价则议价成功,不接受投标人报价的议价组可进行还价,并给出还价原因,议价组在进行第一轮还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议价响应截止时间。投标人接到议价组的还价后,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就议价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接受则议价成功,不接受则可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和阐述,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每个议价产品,投标人和议价组均有三轮报价及还价的机会。经三轮议价后,议价双方价格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成功。不能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失败。
若同一议价组中所有产品均议价失败,议价组可选择再次发起议价或另行组织议价。
五、议价入围规则
每个议价品规药品原则上议价入围4个产品,进口(含进口分装)品牌产品1个,国产品牌产品3个。如果进口(含进口分装)品牌中存在竞争性议价,按价格就低原则选择入围。在国产品牌中,每个议价品规产品小于3个(含3个)时,议价双方价格达成一致的产品入围,不能达成一致的,产品议价失败;议价品规产品大于3个时,由议价小组内专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得票由高到低遴选3个产品入围。
议价双方议定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的最低挂网价格。议价产品在全国均无挂网价格的,议价组专家可以同议价组其它产品的最低挂网价格作为参考;若同议价组无其它产品的,可参考同企业其它规格、剂型、包材产品的价格差比作为参考,上述两种情形均没有的,可由议价组根据企业报价进行议价。
若议定价格高于其他药品采购联合体议定价格的,将按就低原则实时进行调整。
六、议价时间
2018年3月19日至3月26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22:00。
七、议价结果公示、公布
议价工作结束后,议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网上申(投)诉。在申(投)诉处理完毕后,择期对议价结果进行正式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各投标人必须按照网上通知的议价时间,准时参与议价谈判,投标人未能按照参与议价谈判的,所涉产品将失去议价资格。
(二)采购周期内,投标人必须按照议定价格保证议价入围产品保障供应。否则,该投标人所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在我市销售,并报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人网上议价报价是指可供应给安顺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供货价,所报价格包括配送费、储藏运输费用、所有税费等费用。药品生产企业配送药品时,实行“两票制”。
(四)议价时,投标人须以实际投标的药品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
(五)带有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等)的药品议价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附加装置不另行加价。
联系人:王天元 唐永胜 杜汝琼 严章春
联系电话:13885354228
附件:安顺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采购药品议价采购目录.xlsx
安顺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