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自2018年1月22日起。我中心办公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迁移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现场提交资料/公文
自2018年1月22日起,申请人现场提交资料/公文调整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接受资料/公文的时间及安排不变。
二、关于邮寄提交资料/公文
自2018年1月19日起,申请人请将资料/公文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邮编:100022,
资料接收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业务管理处
公文接收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三、关于中心网站
中心网站将于2018年1月20日停止运行,2018年1月27日恢复运行。
四、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杜海如 刘元昌
联系电话:010—68921112(旧址)
010—85242306(新址)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