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 江西干扰素药品集采续签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相关集中带量采购年度续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省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
国家组织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江西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首批扩围接续中选产品;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第三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
三、续签时间
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采购协议签订的中选结果。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药品交易结算”模块中
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详见“合同管理-合同列表”页面,“合同查询-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视频。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2:00-5:00)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