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执行药品采购供应制度,保证药品配送企业依法依规、高质高效供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 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要求,2020年8月4日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组织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审工作,通过对43家参选企业进行现场评分,现将评审得分情况予以公示(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办公室实名反映(电话:0464-8669117)。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评分公示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