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五省市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函》,现将五省市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2月20日起,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相关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对应的同厂同品规老中标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
二、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签定集中采购合同。
三、中选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中选生产企业可自主选定不超过3家(含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7873、65378911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