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有关要求,对于成分相同、厂牌相同的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的挂网价格原则上应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请相关企业认真分析本企业全部挂网药品,按要求及时调整我省挂网价。
一、调整时间
2026年7月3日至7月9日。
二、药品范围
成分、厂牌相同但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的挂网价格不符合差比价规则的挂网药品。
三、操作方式
1.招采子系统测算发现了部分不符合差比价规则的药品,请相关企业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信息公示”栏目查看详细信息,调整药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的药品。
2.请相关企业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药品办事大厅-药品挂网价格变更”栏目,按照差比价规则重新测算并填报新挂网价,批量保存后返回,上传附件(加盖公章调价函)后提交。
四、相关要求
1.对于挂网价格不符合差比价规则的药品,将根据价格差异的程度,分类给予“红黄标”价格风险预警等有关处置。
2.企业应动态监测本企业全部挂网药品,若发现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的挂网价格不符合差比价规则,应及时调整挂网价格。
特此通知。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