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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浙江省温州市关于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的结果更正公告

所属项目: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

发布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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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关于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的结果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9日 所属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医院院标

一、    更正人名称: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SF-PYXZYY202001

四、    关联原公告: 关于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五、    预算总金额: 9020000

六、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5-19

七、    更正理由:

经提请有关部门出具专业意见、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等程序,已经对相应评分进行修正,修正结果如下

八、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并对相应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序号  标项名称  配方颗粒总报价(元)  配套设备租赁报价 (元/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  6475332.1175  6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江阴高新区新胜路1号

九、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80211

传真:0577-88890755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幢1901室

2、采购人名称:平阳县中医院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7-63623512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581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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