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SF-PYXZYY202001
四、 关联原公告: 关于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五、 预算总金额: 9020000
六、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5-19
七、 更正理由:
经提请有关部门出具专业意见、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等程序,已经对相应评分进行修正,修正结果如下
八、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并对相应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序号 | 标项名称 | 配方颗粒总报价(元) | 配套设备租赁报价 (元/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平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重招) | 6475332.1175 | 6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江阴高新区新胜路1号 |
九、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80211
传真:0577-88890755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幢1901室
2、采购人名称:平阳县中医院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7-63623512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5811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