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的推进余姚市人民医院贵细药材采购及膏方代加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贵细药材和代加工膏方的及时供应,满足临床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余姚市人民医院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商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浙江省内注册的中药饮片经营的企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等相关资质3年及以上,能提供代加工服务,具有行业内良好的商业信誉;
2、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3、能作出药材质量、配送时限、服务质量、履行廉洁规定等的承诺;
4、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参选资格。
二、遴选范围: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
三、遴选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 : 00 。
四、遴选地点:余姚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306会议室。
五、参选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六、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商遴选程序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
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及遴选监督小组。
(二)遴选流程:
1、对外发布公告:通过医院外网发布关于供应商遴选的公告,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7:00。
电话报名,联系人:金老师,电 话:62619050
3、参选供应商递交资料
参选供应商应于2023年10月10日9:30-11:00,在院纪委监察与审计室监督下,将《参选供应商提交资料》一式九份及贵细药材样品统一提交至余姚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306遴选工作小组并当面封存。
4、遴选评审
评审时专家组根据《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商遴选表》对企业规模及资信、质量管理、服务能力、价格逐项进行评分,以100分制评分。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得分相同的参选供应商依次按价格、服务能力、质量管理、企业规模及资信的高低分别进行排序,如全部得分相同则由遴选工作专家组再次打分排序。
5、遴选结果确认
遴选评审结束后,工作小组整理结果,做好资料存档管理,提交医院讨论确认最终结果。
6、拟入围结果公示
拟入围结果在余姚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三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可向院纪委与监察审计室(62619375)书面提出质疑。
7、签订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合同
如在公示期内无疑议,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入围供应商与本院签订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应按相关政策执行,本合同终止,双方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七、其他。
1、贵细药材样品在遴选结束后归还,递交的资料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选供应商作未中选解释。
2、遴选过程中,如参选供应商与本院遴选工作人员发生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参选资格或叫停本次遴选过程。
3、入围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承诺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自动取消其中标资格。遴选工作小组将按综合评分得分高低依次从备选供应商中重新确定拟入围供应商,再次提交院党委会审议、公示后,签订贵细药材及膏方代加工服务供应合同。
余姚市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