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13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公示和申诉质疑处理,现将企业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示期内,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共收到22个药品的申诉质疑,按照申报规则处理后,现将212个药品的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其中纳入监测结算系统的8个,保留原平台交易的27个,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新增挂网药品23个,暂停交易的49 个,取消挂网70个,新申报不予挂网35个。(见附件)
二、结果执行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甘陕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布结果自2021年11月10日起执行,库存可消化至2021年12月10日,其中纳入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的药品须在12月1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为保障甘陕联盟集采药品平稳过渡,附表中“暂停交易”药品暂不执行,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暂停执行前2个月另行通知。
三、其它
本次公布的申报结果中不符合价格调整要求被暂停交易或取消中标挂网资格的药品,后期仍可按照相关规则主动申请降价,对于符合条件的分批进行挂网交易。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申诉质疑材料受理邮箱:gslmypjzdlcg@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1、2909382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