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160号),现将常用低价药品和短缺药品经济技术标审核通过的品规予以公布,请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网上采购。
常用低价药品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及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北省政府定价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要求(鄂价农医〔2014〕66号)落实动态调整低价药品清单机制。对于拟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挂网清单品种的企业,请将意见提交至以下邮箱:hbypcg@163.com
附件:1. 经济技术标审核通过的常用低价药品和短缺药品
附件:2. 高于GMP层次退出低价药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