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招办、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自2006年7月24日起,《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不限价药品目录》(川药招办〔2006〕5号)已执行近四年,且陆续有符合规定的药品补充进目录。现鉴于国家及四川省实行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已将该目录中大部分的临床急救药、廉价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采购,经省药械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上网不限价药品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定的毒、麻、精、放药品及中药饮片、医院自制制剂、人血液制品仍作为网下不限价采购,按照原采购方式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后月底上报总采购金额。 二、原《上网不限价药品目录》中,除毒、麻、精、放、中药饮片、医院自制制剂、人血液制品外,全部药品均转为限价采购,即日起开始按新增补药品随时递交申报资料,纳入下一批新增补统一审核限价。这部分药品在过渡期内仍按照不限价方式采购,待下一次增补药品结果正式执行后,正式停止这类药品的网上不限价采购。请各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相互转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市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将此通知转发所属医疗机构,认真执行。 四、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