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自2011年10月1日起,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新一轮基本药物中标结果。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反映和网采监管数据分析,部分中标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基本药物供应配送,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报经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对供应配送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予以通报。
请各中标企业以此为戒,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按照供应配送要求及时将中标药品配送到位。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将定期通报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对存在问题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严肃处理。
附件:供应配送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名单.xls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