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根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现就部分产品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选择供应陕西但未在我省挂网的产品(详见附件1),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报产品信息。
(二)鼓励未选择供应陕西的中选企业,积极申报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2)。
二、申报方法
(一)申报时间:2020年3月11日-3月16日17时
(二)申报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进口药品总代理商)在规定时限内,凭我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登陆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在“一致性评价药品动态申报项目”下填报产品基础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81
附件. 1、供应陕西未在我省挂网的产品表
2、鼓励申报的中选产品表
3、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