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等信息。
企业情况: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20μg/1.0ml/支)、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10μg/0.5ml/支)委托给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运输,合同有效期自有效期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运输情况:疫苗委托运输企业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运输车牌号新AB4702、新A86865、新A915U0。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