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甲巯咪唑采购供应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市、县级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针对近期各地反映甲巯咪唑供应不足的问题,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协调有关方面,联系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组织生产一批甲巯咪唑片(5mg,100片/瓶)。为做好供应,缓解临床供应短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分析和研判后,于7月22日前,将甲巯咪唑短缺情况,通过 “安徽省短缺急救药品上报平台(http://jbyw.ahyycg.cn/jjyp)”上报,以便省级平台汇总后,及时上报并协调沟通生产企业。
二、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确立配送关系的供货企业,积极联系厂家采购药品。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企业,县级医院执行网上集中采购,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一定储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若中标企业不能保证供应,按照《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应急采购预案(试行)》(卫药秘〔2010〕737号),采取应急采购。
三、省药采中心将积极联系甲巯咪唑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做好供应。
联系人:省卫生厅药政处 刘 楠 0551—62998067
省药采中心 董 辉 0551—62675193
省卫生厅药政处
省药采中心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