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3号)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2009年第一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公布,并将于6月起执行。目前,各级医疗机构正在遴选用药目录。为确保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应部分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的要求,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拟分期对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规定。
(三)药品经营企业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操作培训。
二、培训人员
参加200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经营企业相关人员,每家企业2人。
此次培训自愿参加。请自愿参加培训的企业于6月15日前填报回执单(详见附件)递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三、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6月20日。
培训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逸夫教学楼7楼计算机中心2号机房。
四、收费标准:参加培训人员每人100元(含资料费、培训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丽红 联系电话:0991-8560051,13999191796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培训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参加培训的企业自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经营企业操作手册》(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xjypcg.com.cn)。
(三)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操作培训药品经营企业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