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20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6个批次中选结果第二采购周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37号)要求,为做好相关批次中选结果(详见附件)第二采购周期执行工作,现就中选药品网上维护配送关系及签订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企业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配送关系管理”菜单,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模块“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维护配送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8日。
二、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医药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进入“药品交易”模块,选择“带量合同管理”菜单,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模块“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功能操作手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8日。
三、中选结果执行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6个批次中选结果第二采购周期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期顺利实施。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