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在我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中,个别企业反映因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品基本数据库数据不全,而造成部分投标产品拟中标参考价制定有误。为确保我省公开招标药品价格信息完整、准确,拟请相关企业对前期申(投)诉中所涉及产品的外省中标数据进行补充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被授权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并提供加盖本企业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到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进行现场提交。
二、报送时间
2016年11月16-25日(工作时间)。
三、报送要求
(一)所提供的正在执行的外省中标数据须符合《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议价规则》所列省份要求。
(二)所提供的正在执行的外省中标数据须有所在省药品集中采购部门出具的证明、中标通知或官方网站截图。
(三)提供外省中标数据时,应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