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113号关于撤销部分挂网药品上网采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7日 所属项目: 2014年四川省标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已挂网药品办理继续参与2016年度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手续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100号)相关要求,部分药品企业成功办理了药品撤网手续(详见附件)。从本通知之日起,撤网的常用低价药品不能再申报参加本年度(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的集中采购工作。撤网的常规上网限价药品和基础输液不能再申报参加本采购周期(截止到2017年6月24日)的集中采购工作。
附件:撤销挂网的药品目录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