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5月31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带量采购模块采购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云南中选药品。
二、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于5月25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集中采购合同。
三、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中选生产企业可自主选定不超过3家(含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请企业于5月25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四、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云南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挂网及价格调整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的通知》(云医保〔2020〕95号)相关要求执行。鼓励非中选药品主动降价,与中选药品趋同。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