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函》(鲁医保函〔2019〕16号)要求,经公示,现对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公布,详见附件。药品价格联动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本次公布产品“两票制”认定,请按照2017年9月19日《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10月12日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与开票企业不一致的须在平台上传材料,并关联开票企业;
2.申报企业与开票企业一致,已上传过材料并通过认定的企业无须再上传,但未认定过的须在平台申报材料,予以审核认定。
符合“两票制”认定的产品经公示、公布后交易。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