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药招办〔2012〕5号
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皖医改【2012】7号)文件精神,决定近期开展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药品范围:现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所列品种与剂型,其中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公共卫生类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不纳入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上述两个医保目录外的药品不属于本次招标采购范围。
二、采购主体:全省县级政府举办的县级公立医院。鼓励其他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本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三、采购配送周期:暂定为一年。
四、招标采购相关要求:详见皖医改【2012】7号文件精神,以及先后陆续发布的相关公告、通知。请密切关注有关信息平台的相关通知。
五、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方法:相关文件可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六、投标资格证明材料报送时间、地点:鉴于投标企业的建议,对原定的递交投标资料截止10月20日的时间予以适当延长;新增产品递交纸质资料时间截止10月22日17:30(双休日正常上班),新增产品网上信息申报时间截止10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七、服务机构及信息平台: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ahyycg.cn)。
八、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51-2634508、2675193 邮箱:ahyycg@126.com 邮编:23000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20号(省卫生厅援外培训中心大楼六楼)。
安徽省药招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