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安排,我院拟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积极参加竞标。
一、 中药配方颗粒未列入全军统筹药品招标采购品种目录,按总后卫生部规定中标企业要选择“兰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械供应站”配送,配送费为5%。
二、 请生产或经营企业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A4纸)并加盖企业红章,装订成册(蓝色封面),一式2份。
1. 企业资质
1.1 营业执照
1.2 生产(经营)许可证
1.3 税务登记证
1.4 组织机构代码证
1.5 GMP(GSP)证书
2 产品资质
2.1 国家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单位批件
2.2 法人授权委托书
2.3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标准
2.4 检验报告
2.5药价批文
2.6 样品
三、评标资料(一式10份)
3.1 按招标目录提供A、B、C类供价一览表,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折算饮片价、供应总价。
规格:是指配方颗粒的最小单剂量包装规格。
折算饮片价:是指以最小单剂量包装规格单价对应的中药饮片量折算成100g饮片的价格,精确到小数点2 位。
3.2 报价单要求
报价单请按招标目录要求的顺序分为A类、B类、C类分别填报,请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一份电子版报价单,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所有报价是指配送到我院的实际价格,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地点和时间
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滨河南路333号,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药剂科采购办公室
2 邮编:730070
3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 月 9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 联系方式:0931-8994678 ,0931-8994670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
2014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