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1)》和《关于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的通知》规定,现就开展第八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氨甲环酸注射剂、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5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二)申报企业需不同于四川省的主供和备供企业。
三、确认规则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5月4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1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1)执行;
(二)申报价格相同的,2022年度在四川省平台采购量大(按医疗机构实际配送数据统计)的优先。如相关企业在我省均无销售纪录,以国家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优先。
四、参与方式
(一)递交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四川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承诺书》(附件2)。
(二)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企业被授权人将资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公章需清晰可见)由窗口递交进行办理。
(三)递交时间
2023年4月27日--5月4日17:00。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联系电话:028-85151912、028-86917838
五、相关要求
纸质材料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企业加盖公章。每个品种装入1个小信封,同一企业申报多个品种,将多个小信封共同装入1个大信封,大信封上粘贴“申报材料信封封面样张”,并标明截止递交时间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