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未供应我省的中选产品依据我省价格联动采购规则挂网,但不得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故根据文件要求及企业承诺,调整14条未供应我省的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的联动参考价和4条未供应我省的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的本省最高参考价。
(2)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工作的通知》:“对低分子量肝素等未过评药品如企业按照不高于我省肝素类中选价格供应的,可继续挂网采购。”经药品部梳理,10条未过评肝素类产品高于我省中选产品价格品,故暂停其交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