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将国家36种谈判药品纳入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7〕8号)和《关于开展国家36种谈判药品申请直接挂网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们对相关企业申报直接挂网,且当前未通过我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的产品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申诉(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申诉(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B1层9号窗口。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37、 81866987
附件:国家36种谈判药品申请直接挂网产品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