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集中采购增加包装结果挂网公布(见附件),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通过的增加包装品种视同中标品种,结果公布后,如生产商对中标品种进行撤标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撤标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撤标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
二、增加包装中标的品种不需要重新选择配送商,按原中标包装在系统内已选定的配送商进行配送。
三、审核通过增加包装中标品种必须按要求缴纳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
附件: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增加包装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