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吉林】吉林省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9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发布时间:2022-11-07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吉医保发〔2022〕30号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67 号)精神,依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限价挂网采购实施方案》(吉药采发〔2018〕2 号)要求,拟组织开展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参加本次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挂网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各方当事人。

  二、采购目录

  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和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实施方案》,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直接挂网的基础输液类药品。

  三、挂网方式

  此次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开展直接限价挂网采购。

  (一)限价来源

  1.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现行的交易价格,不含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2.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采集的省级交易价格。

  (二)限价制定规则

  1.企业在通过平台上报产品信息的时候,需将全国省级最低成交价格同时上报,一个产品在一个省份中有多个执行价格的,填报最低的一个价格作为该省的交易执行价格,没有价格来源的自行填报拟采购价。

  2.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企业上报的产品最低成交价格作为限价。

  (三)限价采集时限

  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规定时间为准。

  四、采购方式

  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类药品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医疗机构可以自行或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模式的牵头医疗机构,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直接挂网基础输液类药品进行议价采购,议定的采购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限价及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鼓励同一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执行统一价格。

  五、实施范围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六、采购配送

  (一)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生产企业可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直接配送。

  (二)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议定的价格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优先采购同品种、同品规价格较低的药品。

  七、公告方式

  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类药品直接限价挂网结果拟于2023年1月正式执行,所涉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发布。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