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宁夏2006年度市、县级(二级)医疗机构药品公开招标(招标编号:NZC/YP061002)的各投标单位,请按照以下程序及注意事项办理招标文件领取。
1、生产企业资质要求变更:
请各投标人于2006年6月24日至2006年7月10日前来领取本次《招标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企业证明文件,现做出如下变更要求:
1)《药品说明书》请提供原件,加盖企业红章。(装订时,可自行粘贴)。
2)原招标公告要求的《法人代码证》,现不做要求。
3)原招标公告要求的未要求提供原件的企业资质文件,必须加盖企业红章。
注:《生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下页。
2、招标文件领取:
1)提供了上述有效资料,通过生产企业资格初审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领取由招标机构提供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请各投标人尽快自行修改用户密码,并妥善保存。因投标人保管不当,造成的泄密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所有招标信息请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变更请以“信息平台”上发布的最新变更公告为准。
3、信息平台:
本次招标的信息将通过《宁夏招标与政府采购网》(www.nxzfcg.gov.cn)进行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注意阅读、下载。
4、关于开标
1)投标时网上报价品种必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2)开标时,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到场确认。
5、关于《招标药品目录》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药品为全区各市、县级(二级)医疗机构用药。随后进行的全区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对此次招标已中标的同品规药品不再重复招标,跟标执行本次招标结果。
2)本次药品招标范围只包括药品统一招标需求一览表的内容。
3)本次招标药品质量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的化学药品或优质优价中成药;第二层次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化学药品和普通中成药。注:专利保护期内的原研制药品按照单独定价层次对待。
4)《200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级(二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目录》中药品名称标有(T),表示本次招标只采购该品种的单独定价的化学药品和优质优价的中成药;该品种的GMP层次已在“2006年度城市社区、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招标编号:NZC/YP06001)”中标。
5)本次招标关于剂型和包装的要求:
(1)本次招标对药品酸根不做区别;
(2)各种容量的注射液不区分注射用水、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剂;
(3)粉针剂剂型不区分普通粉、冻干粉、溶媒结晶粉;
(4)注射液剂型除直接标示容量体积的外,大容量指50ml(含50ml)以上容量,其余均为50ml以下小容量;
(5)大输液在标明塑瓶、直立式软袋、非PVC软袋的不包括玻璃瓶。
(6)片剂:包括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划痕片、浸膏片、分散片。
(7)胶囊剂:只限于硬胶囊,不包括软胶囊、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8)颗粒剂:包括冲剂、干悬混剂、散剂。
招标机构: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一楼
联 系 人:易 炜、田 彬、程 巍 联系电话:5012936(传真)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