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商: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配送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必须由总公司授权并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分公司按总公司授权指定的配送区域进行配送(分公司授权书见采购文件附件4)。
(三)参加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报名的配送企业必须购买采购文件,接受配送商资质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配送。
(四)在报名截止前未取得GSP认证证书(含GSP证书过期、正在申报或正处于审查公告期)的或被处以责令停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能报名参与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二、报名时须递交以下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一)《配送企业报名材料册》封面(见采购文件附件4)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GSP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配送承诺书(见采购附件4)。
(七)以上材料需递交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报名时间:2010年6月26日至2010年8月25日。
四、材料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旁)。
五、联系电话:0771—2839013,(0771)2812533、2801655转8205/8206/8207/8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