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持续对2014年至2020年期间滞留的保证金进行清退。经过我中心多次官网通知公告和电话通知投标人,截至12月5日尚余364,306元保证金滞留在我中心未退,这部分保证金退款工作将于2021年12月10日停止在我中心办理,逾期未来办理退款的,我中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依法“提存”。提存后的五年内,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要办理退款,请携带相关资料到贵州省贵阳市立诚公证处(原名贵阳市云岩区公证处)办理。
现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发出通知,并请相互转告,于2021年12月11日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