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保障药品供应配送及时到位,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等文件,我委起草了《江苏省药品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8月29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话:025-83620914(兼传真)
邮箱:jswjwyzc@163.com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