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符合“两票制”要求的企业清单(2020年第一批)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2月14日-18日17:00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