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药招字[2004]第1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方面对《关于2005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有关问题的预公告》的反馈信息,采购中心组织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对规定截止日前企业递交的药品资格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截止日前递交的属于本次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范围,但未列入采购中心已公布的药品目录通用名的部分西药品种,列入增补目录(见附件1)。
二、附件2所列381个品种不属于本次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的范围(见附件2)。涉及有关品种的资格证明文件留存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不予退还,作为制定下一次招标目录的参考。
联系电话:65242006 传真:65241469
200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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