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18〕1号)要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开展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企业申报等相关采购工作,现公布申报结果,开展申报企业确立配送关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申报结果公布
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开展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采购工作的通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配送关系确立
(一)申报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00至11月29日17:30
申报企业登录GPO平台,在“肇庆交易”系统“卖方选配送”界面完成配送企业选择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至11月30日18:00
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在“肇庆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三、肇庆市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报采购量及签订三方合同
(一)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18年12月1日09:00起。请医疗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申报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二)药品采购报量周期
计划采购量周期为自填报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
(三)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自填报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如未到期合同已执行完,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医疗机构》(“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四、其他事项
全药网GPO平台:http://www.quanyaowang.com,点击“GPO平台”登录。
业务咨询人: 何女士 电话:400-6086-111
宁女士 电话:0755-8656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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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